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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 保障建筑工人生命安全百日攻堅行動的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1-07-29瀏覽次數:600作者:管理員來源:本站
為踐行“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理念,規范用工行為和務工行為,以反“三違”和防“四不傷害”,消除人為因素引起的各類安全隱患,遏制建設領域安全事故頻發多發勢頭為近期工作重點,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生命安全,從即日起至10月30日,在全市開展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保障建筑工人生命安全百日攻堅行動(以下簡稱“百日攻堅行動”)。現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是傳導近期安全事故慘痛教訓,提高施工企業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從被動安全檢查轉變到主動預防安全事故;二是以保護農民工生命安全為重點,從重物防轉變到強人防補技防短板;三是激勵全員參與安全管理,從管理人員轉變到農民工參與的群防群治;四是安全預防向分包單位和一線工人作業延伸,從壓實主體責任轉變到更重視人的不安全行為最后一米問題。全力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頻發多發態勢,確保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時間和范圍
(一)時間:從即8月1日至10月30日。
(二)范圍: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項目、在宜承接項目各建設、施工(含專業分包)監理以及勞務企業。
三、主要任務
(一)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應嚴格落實首要責任,督促參建各方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盡責,不得肢解發包工程,否則將承擔因肢解發包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施工單位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安排專人負責用工人員的信息錄入或進出場把關,負責在建工程安裝運維門禁系統,采取自動識別或專人檢查“建安碼”安全準入雙控制措施,對違規使用不符合用工條件進場的工人而引發的事故負責。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應對項目部用工行為進行定期帶班檢查,每月不得少于兩次,及時糾正違規用工行為,對不符合建筑施工要求的用工行為負直接責任;監理單位應將不規范用工或務工行為納入日常監理范圍,發現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用工單位和勞工人員不服從管理的應及時上報屬地行業主管部門。
(二)規范勞動用工行為。勞動用工單位必須具備法人資格或者法人授權的用工主體,并制定勞動用工管理規定,不得將用工權限擅自下放到班組或個人。嚴格按勞動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選用適齡合格人員。聘用持有執業資格證(含特種工操作證)的超齡人員(滿60周歲男性或滿50周歲女性)和從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影響身體健康以及高危險性、高風險性的超齡人員(滿55周歲男性或滿45周歲女性),應檢查半年內體檢合格報告,不得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基礎性疾病,并為其辦理大額意外傷害保險。否則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將承擔違規用工法律責任。
(三)落實安全培訓義務。嚴格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落實用工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義務,施工企業具備自主培訓能力的,將培訓設施、師資力量和培訓大綱等相關資料提交到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報備,不具備自主培訓條件的,應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委托有資格的培訓機構組織培訓,確保所有人員均參加系統性培訓,工人安全教育培訓記錄齊全完整。
(四)全員參與施工安全群防群治。各施工企業應出臺并發布《施工安全管理獎懲辦法》,有獎激勵職工參與安全生產管理,發現安全隱患或不安全行為,鼓勵通過“曝光平臺”“安全啄木鳥”管理平臺,甄別安全隱患等級予以加分,安全積分可兌現物資、獎金、工地內消費卡等,并記入個人安全良好行為檔案,通過工地“曝光臺”開展警示教育。用工單位負責組織同班工人,兩人一組成立互助組,相互檢查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使用、精神狀態是否正常,盡量避免一人單獨作業,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及時提醒和制止。
(五)建立農民工信用評價檔案。為農民工建立個人信用檔案自動生成一個唯一二維碼(簡稱建安碼),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應用“建安碼”人臉識別功能,為農民工建立個人安全培訓、技能培訓、個人業績,技能水平、安全行為等信用評價檔案。為務工就業、用工選擇提供在線查詢和用工評價,激勵從業人員提高安全意識,珍惜個人榮譽和生命安全。
(六)嚴厲查處違法用工行為,保障農民工生命安全。
總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企業應將勞務分包給有資格的勞務企業,嚴禁分包給個人。分包企業應及時將工程分包合同、項目管理人員信息上傳至“宜昌市智慧城建城建系統”。落實安全管理人員,接受建設,監理和主管部門的檢查,防止層層轉包,侵害農民工權益。用工單位應選用合格的勞動力,為其辦理進場手續,發放合格的個人勞動安全用品。新工人和轉場工人還應開展針對性安全教育培訓,穿戴警示安全背心。各用工單位將防“高隊”反“三違”和防“四不傷害”納入日常重點預防范圍,在洞口臨邊應安裝紅外感應安全提醒小喇叭、移動登高作業安裝防墜差速器等防護設施。對采購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并同意其使用的負責人:對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給工友留下“奪命陷阱”的責任人,對檢查驗收不履責,并同意使用的施工和監理責任人;對違規用工的負責人和門禁把關不負責任的門衛,上述違規行為引起的傷亡事故,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日前,各地住建部門要研究制定本地區攻堅行動工作方案,做好相關文件傳達和動員部署工作,將行動方案和相關新要求傳達到有關企業、項目部和一線作
業人員。
(二)企業自查階段。8月1日至15日,各地住建部門指導、督促本轄區內的在建項目開展全覆蓋檢查,全面使用“建安碼”安全管理系統,對查出的問題要建立臺帳,制定整改方案,
確保按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對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不得進入下一階段施工。施工單位分管領導或安全總監應帶隊檢查,確保項目部自查整改按要求完成,自查情況應存檔備查。
(三)執法檢查階段。8月16日至9月30日,應用“智慧城建”管理系統大數據分析,發現關鍵崗位人員到崗率低、門禁安全準入系統把關不嚴、分包合同自主備案不及時不齊全、“建
安碼”未推廣使用等行為實行差異化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跟蹤督查整改,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
(四)總結評估階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地應建立安全用工和務工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并對百日攻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行動成果,研究制定有效預防事故
發生的措施和建議,形成工作總結報告,于10月30日前報送市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要負總責,親自抓,確保百日攻堅行動扎實有效。近期各縣市區監督機構可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到市市場質安站跟班學習,以
戰代訓,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在執法檢查階段后期,市住建局還
將組織開展各縣市區安全生產交叉檢查。
(二)實施聯合懲戒。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條文的行為,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通報曝光,違法線索移送城管執法部門立案查處;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嫌疑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未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檢查、工作成效不明顯的住建部門、有關單位及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提請紀監部門追責問責。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地要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同時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及時報道行動進展情況,宣傳典型經驗做法,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請各縣區住建部門每月30日前將百日攻堅行動情況報市住建局建筑業科。